有不少朋友在關于積分落戶居住指標上理解有偏差,導致在填報上少加分和準備2022年的申報上過分焦慮。我將結合具體的案例來解析大家在居住指標上的疑點難點。
——我之前都沒填租房、買房的信息。就填了現在住的信息。所以分會少對吧?
2021年之前的租房信息不用填,買房的信息一定要填。分數不會少的。按照以往的積分落戶申報情況來看,租房信息是不用提交的,只提交自有住房信息就可以。你租房的時長,系統會自動給你結算,公式是你繳納的社保時長去掉你房產證持有時期的時長。也就是說,租房,不需要提供任何東西,按有社保到有房中間的差 每年0.5分來計算。
這里要提醒一下大家,在2021年7月以后的租房信息要及時去備案。以前的租房沒有強制備案,考慮到合同丟失查詢起來比較麻煩,所以就一筆勾銷不要求以往的租房信息。但從政策頒布之后,開始嚴格要求租房備案。
——2013年把通州的房子賣了,買的朝陽的。是不是通州那個信息也需要填,才有分?
是的。需要你分段填寫,賣了的房子也能加分。關于自有住所,只要房產證上面有過你的名字,并且居住超過一年,就能加分。很多人在郊區賣了房子,搬到城六區,以為不能再加分,就很可惜,信息上填寫失誤導致少加分,沒有及時上岸。希望能引起大家的重視。這里補充以下,有朋友問我通州的商住公寓是否可以加分,回答是不可以。商住的不算。
2022年北京積分落戶中的居住指標
——自有產權住所連續居住月數是寫產證時間還是居住時間?
當然是產證時間,要以房本的時間算,否則不好核實你到底哪年實際入住的。而且你即使在沒有房產證下來之前就一直居住著,但是沒有繳納社保,那你在這段時間按照租房方式也是不算分的。想要在自由產權住所積分,需要兩個條件,一個是房產證下來,一個是繳納社保。這里額外說一句,有朋友問我要買房子有什么建議,嗯,優先選擇郊區房。城區房只能在居住指標上積分,郊區房還能在居住指標和職住指標上雙重積分;而且不要買新房,到手的產證時間晚,不能給自己多加分,建議二手房。